为加强我院学子诚信考试的意识,我院学生处发出关于学生管理的如下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切实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加强考试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两天与周六、周日重合,各院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特别是本科生)的管理,严防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由二级学院专人执行严格的考勤与去向登记制度,确保人人去向明确。 二、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引导学生不要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共同坚决制止考研辅导现象的蔓延。要对参加考研学生进行专门教育,引导其科学备考,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问题,尤其谨防受骗上当。 三、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观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使考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涉入舞弊活动。可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相关内容,确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四、加强涉考环境整治和舆情处置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清理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或作弊器材的小广告。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强学生QQ群、微信群中有害信息的监管工作。对涉考负面舆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反应、妥善处置,积极营造和谐考试氛围。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动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 牢记诚信考试承诺书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网上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